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学校党委下发《景德镇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01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02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03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04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组织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报学院党总支同意,新一届景德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名。候选人提名人选需经班级推荐、学院团委审查、学院党总支通过后,报校学生会确定。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05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月9日
地点:第三报告厅
代表数量:实到30人
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景德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作大会工作报告
2.选举出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
3.现场投票,宣布投票选举结果
4.院团委副书记致闭幕词,提出希望
5.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6.大会闭幕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zb.jdzu.edu.cn/news-show-441.html现场照片: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学联章程,我院全体学生均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会员。凡景德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我院学生代表人选。学院团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群众基础较好。
5.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代表名额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的要求,需推选30名代表。原则上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班委会成员不超过50%,其他优秀学生代表不低于50%。
(三)代表产生程序
1.确定代表候选人。在学院团委指导下,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代表候选人人选,并报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提名人选(含差额,差额比例不少于20%),汇总候选人情况后征求学院团组织的意见,经学院团委审核确定,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会议推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会议采用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学生代表30人。
3.组织考察。由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工作,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
4.公示。推选产生的学生代表要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审核上报。推选产生的正式代表名单,经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后递交校团委、学生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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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现推行以下述职评议制度。
(一)评议团: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总支、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二)评议内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具体要求: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每学期学期末举办一次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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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工作在党总支、团委指导下有序开展。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总支确定。我院党总支定期与学生会负责同学沟通交流,聚焦学生会主责主业,服务同学,维护学生权益,指导学生会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学生会改革取得新进展,在思想正确、人员精简、服务能力提高等方面不断进步。在当好同学代言人、传声筒,发挥服务同学的功能上,不断优化,积极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取得党总支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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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倩 肖阳春
责编:袁子文 罗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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